2020年浙江省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院校调整后相关工作安排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新通知,由浙江自考网小编整理所得,现将2020年浙江省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院校调整后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公告如下: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有关主考院校: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履行主考院校的相关职责。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

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由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共同主考的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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